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评选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教科研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不含教育行政部门)中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我校限报1个。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2个。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
2.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学院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处签字盖章),并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11月30日前,学院将申报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和汇总表(Excel表和签章PDF版)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行政楼302。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661818;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 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
2. 宁波市(2021—2022年)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3. 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4. 宁波市(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5. 关于评选宁波市(2021—2022年) 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