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立项的通知》(甬教科规〔2022〕21号)和《关于公布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学生成长指导”专项课题的通知》(甬教科规〔2022〕22号),现公布我校相关课题的立项名单如下: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课题类型 |
2022YGHZS-ZD03 |
乡村振兴战略下高校参与“艺术赋能乡村治理”路径研究 |
高雅姝 |
设计学院 |
终身教育重点课题 |
2022YGHZS-ZD04 |
高校设计教育促进艺术振兴乡村的“2内+2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邬秀杰 |
设计学院 |
终身教育重点课题 |
2022YGHZS-ZD05 |
艺术振兴乡村背景下农民美育人才培养的策略研究 |
姚佳 |
设计学院 |
终身教育重点课题 |
2022YGHZS-YB05 |
校地共生——艺术设计振兴象山渔村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 |
鲁微微 |
设计学院 |
终身教育一般课题 |
CY22031 |
新形势下青少年生涯规划教育现状与优化策略研究 |
任紫君 |
商学院 |
“学生成长指导”一般课题 |
CY22032 |
中小学生应急避险能力培养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
李强 |
土建学院 |
“学生成长指导”一般课题 |
CY22033 |
宁波中小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
赵桂琴 |
外语学院 |
“学生成长指导”一般课题 |
“学生成长指导”专项课题负责人需在2023年11月9日前完成并结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课题组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经授权单位同意;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延长期结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授权单位有权撤销该课题的立项。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终身教育专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课题负责人需提前三个月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延长期结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授权单位有权取消该课题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有义务在取消立项一个月内退还授权方已支付的课题经费。
终身教育专项课题需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开题论证,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开题报告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302。
望各单位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课题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 终身教育专项立项文件
2 “学生成长指导”专项立项文件
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