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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号),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2023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3项,“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2项。

二、申报要求

1.2023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1),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

1)本次发布专项课题的立项,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 1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3.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同时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材料

以各学院为单位于417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中《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或《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 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高教学会研究课题及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浙江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附件

教务处

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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