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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的通知》(甬教规办【20236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与数量

1.    我校限报3项。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2.    相同内容已列入市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 成果形式

论文(调研报告等)加研究报告

三、 结题方式及经费资助

1.论文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标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职业教育招标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以调研报告等为成果形式的,须通过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鉴定。

3.研究报告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0字。

4.结题时间是20231130

5.招标课题列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序列,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对于立项课题,每项课题给予2-3万元研究经费资助,签署协议,并视立项情况决定拨付比例与方式。

四、 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课题指南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课题立项向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校、跨学科组合。鼓励对职业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以学院为单位将课程申报表(WORD版)、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PDF版)、汇总表(WORD版)于316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联系人邮箱。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网上申报事项待学校评审结束,推荐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 nbt.edu.cn,电话:88229583

附件:市里申报通知及附件

教务处

2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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