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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教师在研究周期内可随时通过浙江省教科规划结题管理系统(http://ktgl.zjedusri.com.cn/Login.aspx)进行结题,提交结题材料后告知学校联系人进行审核,结题名单及截止时间见附件1。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无需上交。2020年省教科规划课题需在202385日前完成结题,逾期系统将自动撤项处理。

二、宁波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1.重点课题

研究周期为三年,至多延长一年,可提前结题。

2.规划课题

研究周期为二年,至多延长一年,可提前结题。2020年市教科规划年度课题此次需申请结题,否则予以撤项;重点课题如不能按时结题,需提交延期申请并最晚于20245月前申请结题,逾期撤项。

3.结题材料

宁波市教科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申请表、结题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结题汇总表、研究报告,如有题目、负责人等信息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申请表,结题名单见附件2

请各教学单位于515日前将结题申报表、结题论文、汇总表、结题验收情况说明等电子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提交行政楼302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一览表

2.宁波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一览表及结题表格

 

 

教务处

2023425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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