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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精神,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3]11号),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需先向学校申报,学校推荐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申请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并将限额内课题报送宁波市教科规划办。

2.各单位请于518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活页“课题名称”命名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需在5月29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请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核查工作。

三、其他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2.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联系人:叶婷婷联系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7.市规划办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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