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精神,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教科规办[2023]11号),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需先向学校申报,待学校推荐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申请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填报,并将限额内课题报送宁波市教科规划办。
2.各单位请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活页(已“课题名称”命名)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需在5月29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请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核查工作。
三、其他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2.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联系人:叶婷婷,联系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7.市规划办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