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结合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申报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题
本次专项课题必须紧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这一主题,做到切口小、题意新。凡与本主题无关的,或者只是以往研究课题的重复申报,一律不予立项。
二、 申报数量与要求
对于申报立项的课题,根据申报质量与数量,由市评审组进行评审后,立项的课题被推荐为重点专项的,给予每项0.5万元研究经费资助;推荐为一般专项的,鼓励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自筹研究经费进行研究。
三、 申报名额
学校限报3项。
四、 申报流程
1. 申报人填写《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申报评审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9月8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nbt.edu.cn;电话:88229583
2. 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人在9月18日中午12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进入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nbjks.cn/page/137825/show)中的“管理平台”,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人需先在平台上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登录,操作手册详见http://glpt.nbjks.cn/doc/。
3. 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于9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签章后交至行政楼302室。
附件:
1. 关于2023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申报的通知(市里通知)
2. 申报评审表
3. 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