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评选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单位、教师申报,学校审核,拟推荐传媒与法学院申报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聂晶磊和李贤义申报宁波市(2021-2022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教务处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叶婷婷,邮箱:iirelin@nbt.edu.cn
教务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