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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组织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科院〔202314号)(附件1),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教科研部门;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单位工作且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2191日至20238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1.教科研先进集体:我校限报1个;

2.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名。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将《申报表》(附件2-3)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汇总成一个文档后,与分类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起于92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注意:申报先进集体的材料(含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申报先进个人的材料(含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总页数不超过30页。佐证材料需与申报成果序号一一对应并标注页码。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 关于评选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2.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3.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4.申报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教务处

20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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