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6月26日(周日)举行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连XX,女,自动化202班学生,在《离散数学(B)》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智能手表进入考位,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智能手表,并被监考老师发现。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2〕5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