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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处关于期末考试期间学生违纪情况的通报(五)
发布时间:2025-01-12    点击数:

2025111日(周)举行的期末考试中,经考试现场确认,有1位同学考试违纪,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XX,,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21学生,在《C语言程序设计(A)》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进入考位,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使用,被监考老师发现。

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大宁理教〔2020〕71号)规定,该考试成绩记为无效,并将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浙大宁理学〔2022〕52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良好的心态考出优异成绩。

教务处 学生处

20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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