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推进教师教学技能交流,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9]1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要求及内容
(一)参赛人员
本校全职教学为主岗及教学科研岗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往届获浙江省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师不重复参赛。
(二)竞赛学科分组
按照参赛教师所在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分组:
1. 文科组: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2. 理工科组:理学、工学。
(三)竞赛内容
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部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20%、75%、5%,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参赛课程应为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
1. 教学设计。参赛选手提供以下材料: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格式为PDF文档通用格式。
(2)参赛课程教学设计。是指以1个学时(45分钟/每学时)为基本单位,对教学活动的设想与安排。基本要素有: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
2.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3. 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给定的45分钟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5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反思室提供电脑,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二、竞赛时间及安排
(一)学院初赛
2019年5月中旬-6月中旬,各学院组织初赛。学院初赛是青年教师教学技能交流、学习的平台,各学院应鼓励符合参赛资格的青年教师参加比赛,并要求往年未参加过学院初赛及学校决赛的青年教师必须参赛;竞赛内容以教学设计及课堂教学为主,评分标准参见附件1。竞赛评委会由各学院资深教师、教学督导等组成(评分权重80%),参赛青年教师参与互评(评分权重20%)。各学院根据初赛结果和推荐名额于6月14日之前报送参加学校教学竞赛决赛的教师名单(法政学院的推荐名单中,须至少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学校决赛
2019年6月下旬,学校组织决赛。决赛分文科组和理工科组。决赛评委会由校外专家、“9211计划”教学卓越教授、学校教学督导、各学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代表组成。(决赛通知于6月14日以后发布)
三、竞赛奖项设置
1. 文科组和理工科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2. 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2. 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各学院应将日常课堂教学优秀、现场展示出色、教研工作突出的青年教师选拔出来。
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9]14号)要求,学校将推荐校级决赛排名第一的文科、理科、工科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省级入围赛。
附件:
1. 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价指标;
2. 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3.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9]14号)。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工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