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课程替代有什么条件,是不是所有的课程都可以办理课程替代?
答:不是的,只有当学生已修读同类课程学分高于、等于专业培养方案学分要求,或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1个学分以内,且课程成绩≥60分的,可提出课程替代申请;若已修读同类课程学分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1.5学分及以上的,则不可替代,学生须申请重新修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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