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和实施方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规范和建设指南》(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课程思政示范课需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实践类课程,优先考虑能纳入专业课程思政知识图谱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
2.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已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的建设和完善。需以教务管理系统里最新课程名称和代码申报,如与之前教学任务名称不符,需提供至少3位高级职称教师的论证,证明课程内容相同。
3.申报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须为学校全职在编的一线教师。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思政示范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在建项目的负责人此次不能参与申报。
4.学院需确保所申报课程的开课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信息和负责人。
5.申报教师需提交一份8~12分钟微课视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采取立项名额到学院,教务处备案的形式,共拟立项4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
1.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根据申报书的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并根据下拨的立项名额(附件2)向教务处备案。各学院于9月25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申报及评审总结(图文并茂)、拟立项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备案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视频汇总后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302办公室。
三、激励保障
立项的第二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参照校级一流课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校安排一万元建设经费,所在学院配套一万元建设经费;并给予2个教学周期教学激励工作量奖励。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邮箱:iirelin@nbt.edu.cn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和实施方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规范和建设指南》
2.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3.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申报表
4.第二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备案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