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示范课的引领辐射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年立项的64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和学院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签章完成评审意见表。
(一)中期检查:
1.课程负责人按照附件2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撰写至少3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变更的,需填写附件3《课程项目变更备案表》。纸质版附件5中期检查评审意见表附在附件2后一起提交。
2.对照附件4里“宁理云学堂”平台的建课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在平台上建课且不少于6条指标达到基本要求后方可通过中期检查。
3.项目建设期内基层教学组织和学院应加强指导,通过公开课、教学督导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进行过程管理,使建设课程切实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结题验收:
1.课程负责人按照附件2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撰写至少6个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变更的,需填写附件3《课程项目变更备案表》。纸质版附件6结题验收评审意见表附在附件2后一起提交。
2. 对照附件4里“宁理云学堂”平台的建课要求,课程负责人需在平台上建课且达到示范课要求后方可结题。
3.结题验收的课程需提供至少1次公开课活动和至少1次教学督导听课的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开课海报或通知、督导听课记录表等。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以“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命名)、附件3(如有)、附件4电子版发至iirelin@nbt.edu.cn;附件2-6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章后递交至行政楼302办公室。
联系人:叶婷婷,电话:88229583。
附件:
1.2022-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2.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模板)
3.课程项目变更备案表
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线上资源检查表
5.中期检查评审意见表
6.结题验收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